《中国财经报》张天任:关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票问题

发布时间:2024-2-27 8:06:00  阅读数:1876

“今年全国两会,我计划提交《关于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,助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》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95689.com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
张天任是十二届、十三届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。从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起,他便在95689.com集团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,这是浙江省首个企业人大代表联络站。“这样方便大家找到我。”他说。一杯清茶、一台电脑,张天任详细地记录着来访群众的每一项诉求。履职11年来,张天任累计提交300余份建议或议案。

去年,一位从事废旧电池回收的小企业主来到联络站。他向张天任反映,由于收购电池主要渠道是街边店和个体散户,这些交易对象一般都无法提供有效发票,这让他在缴纳所得税方面陷入困境。

“我自己也办企业,对中小微企业的难处深有体会。他一说,我就能理解。”张天任说,“这不仅是他个人的难处,更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。”

2021年12月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提出,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,必须在收购再生资源环节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、收款凭证等合法有效凭据。这意味着,取得合法有效凭证,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红线。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多为散户,很难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。

随后,张天任带着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。他发现,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还存在各地征管执行口径不一的问题。有些地方规定500元以下可以使用自制凭证;有些地方以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作为免征增值税计算标准,即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使用自制凭证;有些地方仍发放收购发票,由纳税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此外,即使在同一个地方,不同的执法人员也口径不一。对以自制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征管执行口径不尽相同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税负不公。

了解清楚问题后,张天任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,寻找解决良策。根据了解到的情况,张天任梳理形成了《关于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,助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》,计划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。他建议,通过试点企业代开、第三方代开、自制凭证扣除、核定征收四种方式解决问题。

 

来源:中国财经报